中山醫學大學健康餐飲暨產業管理系系友會
  • 首頁
  • 本會簡介
    • 本會活動
    • 歷史沿革
    • 本會宗旨
    • 組織章程
    • 歷任理監事
  • 歡迎系友捐款
  • 現任理監事
  • 電子報
  • 健康餐飲暨產業管理系
  • 中山醫學大學
  • 聯絡我們
  • HDIM APP下載

組織章程

​民國97年6月系友會成立大會通過
民國100年6月系友大會通過
​中山醫學大學健康餐飲暨產業管理學系系友會組織章程
 
第一章  總則
第一條              本會定名為「中山醫學大學健康餐飲暨產業管理學系系友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第二條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會得依地區或功能設立分會,其組織細則另訂之。
第三條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會為非營利之社會團體,以團結系友並推動會務暨各分會之工作發展、服務系友、聯絡感情、促進產業及學術交流為宗旨。
第四條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會永久會址設於台中市中山醫學大學健康餐飲暨產業管理學系。
第二章  會員
第五條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  1. 凡於中山醫學大學健康餐飲暨產業管理學系(以下簡稱母系)畢業之系友,及母系之教職員為本會之當然會員。
  2. 凡對母系及本會有卓越貢獻,得贈與榮譽會員。
第六條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會會員之權利如下:
  1. 發言權及表決權。
  2.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。
  3. 參加本會舉辦各種活動之權利。
  4. 其他應享之權利。
第七條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會會員應盡下列之義務:
  1. 遵守本會會章及決議案。
  2. 擔任本會所指派之任務。
  3. 繳納會費。
  4. 出席會員大會。
第三章  組織
第八條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在會員大會休會期間,理事會代行其職權。
第九條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會設理事11人組成理事會,監事5人組成監事會,理監事由會員推選之(現任系主任及負責教職員為當然理監事,共四名)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理監事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並設有顧問,歷屆理事長及系主任為榮譽顧問。
第十條              理事會設常務理事五人(現任系主任為當然常務理事),由理事互選之。(10選4人)
第十一條          監事會設常務監事一人,由監事互選之。(5選1)
第十二條          本會設理事長一人綜理會務,由理事會就常務理事中選出。
第十三條          本會設副理事長二人協助理事長推展會務,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任之。
第十四條          理事、監事及顧問均為義務職。
第四章  職權
第十五條          會員大會職權如下:
  1. 選舉理監事。
  2. 通過修正章程。
  3. 通過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。
  4. 通過年度工作報告及經費結算。
  5. 議決財產之處分。
  6. 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它重大事項。
第十六條       理事會之職權如下:
  1. 選舉或罷免常務理事及理事長。
  2. 執行本會會章規定之會務。
  3. 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案。
  4. 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。
  5. 提出年度工作報告及經費結算。
  6. 召開會員大會。
  7. 其它應辦理事項。
第十七條       常務理事之職權如下:
  1. 為理事長之當然候選人。
  2. 執行理事會之決議。
第十八條       理事長之職權如下:
  1. 對外代表本會。
  2. 負責召開理事會議。
  3. 綜理會務。
第十九條       副理事長之職權如下:
  1. 協助理事長推展會務。
  2. 為理事長之職務代理人。
第二十條       監事會之職權如下:
  1. 理事會工作之審核。
  2. 本會財務收支之審核。
  3. 監察會員大會之決議案。
  4. 監察本會財務或財產。
  5. 選舉或罷免常務理監事。
第二十一條    常務監事之職權如下:
  1. 召開監事會議。
  2. 執行監事會之決議。
第五章  會務
第二十二條     本會之會務如下:
  1. 蒐集整理會員資料。
  2. 舉辦會員聯誼活動。
  3. 出版定期、不定期刊物。
  4. 推動學術研究及技術交流。
  5. 其它有關事項。
第六章  會議
第二十三條     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乙次,以母系畢業典禮當天為原則,由理事會召集之,必要時得另擇期召開臨時會議。
第二十四條     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,常務理事會每三個月召開乙次,由理事長召集之。
第二十五條     監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兩次,由常務監事召集之。
第七章  經費
第二十六條     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
  1. 會員入會費貳佰元整
  2. 補助費
  3. 捐款
  4. 基金或其孳息
  5. 其它收入
第二十七條     本會會計年度配合學校學年制,為自每年八月一日起至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。
第八章  附則
第二十八條     本章程若有未盡事宜,得經會員大會通過修定之。
提供者 使用自訂式範本建立您的專屬獨特網站。
  • 首頁
  • 本會簡介
    • 本會活動
    • 歷史沿革
    • 本會宗旨
    • 組織章程
    • 歷任理監事
  • 歡迎系友捐款
  • 現任理監事
  • 電子報
  • 健康餐飲暨產業管理系
  • 中山醫學大學
  • 聯絡我們
  • HDIM APP下載